相关新闻
-
中小微型企业小程序占比达80%
2026-08-01 21:03互联网公司有一个(增长率)魔咒,是公司算处于亏损状态,只要公司经营数据增长,那么依然受到资本市场的追捧。从去年上市的三个“小巨头”美团点评、小米、拼多多是互联网消费流量红利的幸运者。那么这些
-
网站建设中“首图”的重要性
2026-07-31 12:41在网站建设中首图对于网站设计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元素,首图展现在网站顶部,用户打开访问时第一眼就可以看到,尤其对于网站首屏是一屏大图展示的网站建设来说更为重要。所以,这也成为每个网站建设设计
-
图标在网站设计中的重点三要素
2026-07-26 06:56在北京网站建设设计中图标的重要性是关键的。通过看似不起眼的小图标,可以方便的实现视觉引导和功能划分。如果选用恰当,图标能和页面中的图片有机融合,保持视觉上的一致性,同时也能够和整个网站的风格
-
注重LOGO设计的网站你了解的够详细吗?
2026-07-22 19:10网站开发LOGO与远古印记不同,他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北京网站设计中,网站LOGO设计也是重要一环,它承载着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综合信息传递的媒介。1、对比LOGO设计法:这种方法追求色
-
网站建设需要坚持这些原则,你做到了吗?
2026-07-12 09:32互联网发展非常迅速,网站建设需求在不断的增多,很多企业对网站建设工作越来越重视,以谋求企业更大的发展。但是网站建设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有很多的规则和要求,在进行网站建设时,需要坚持一些原则,
“知识产权法治必须因应互联网科技进步。”在20日召开的“2018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上,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认为,鉴于互联网科技进步的日新月异,不但要提速传统立法,还应加强前瞻立法,同时整合知识产权权利法与竞争法的立体保护。

陶鑫良说,知识产权法治必须因应互联网科技进步。“知识产权制度是科学进步发展到一定程度应运而生的。”他说,科技进步是知识产权函数的自变量,而互联网是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分水岭。在这一背景下,“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可期收益和实际权益,随着知识扩散超速度和信息传播高密度显著增加,同样的智力成果或知识产权在互联网科技进步环境下发生倍增、十倍甚至百千倍增”。
但同时,和科学技术一样,知识产权也是把双刃剑。陶鑫良分析,侵权行为的广地域特征和侵权手段的高技术特点,使得发现侵权和制止侵权更加困难,而知识产权“渔翁”因此不当获利,出现一些流氓、商标蟑螂、地痞。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让知识产权更加凸显两重性,知识产权的正当及不正当竞争平行。”陶鑫良说,要让知识产权权利人尽享互联网恩惠,又要防止知识产权被滥用。
事实上,有专家指出,互联网在打乱传统产业模式的同时,也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更多的挑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副主任吕国良曾表示,加强对网络侵权行为的限制需要更多方面的综合考虑,不仅要考虑保护,还要采取商标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版权保护等措施。
以著作权保护为例,陶鑫良建议,要改革现有“正向”著作权授权许可模式,建立创新的“反向”著作权授权许可模式。“利用互联网科技进步带来的信息全对称,建立覆盖多方面的‘巨无霸’网站,构筑著作权人便捷登载有关其作品授权许可之格式化信息的平台架构。”
在这一平台上,如著作权人未相关作品在互联网上明示授权许可,则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产品但随后应按指导价格支付费用。如果著作权人明示了授权许可,则使用者可以通过互联网上的信息方便快捷地联系到权利人,获得许可。
此外,陶鑫良强调,还应立法修法,对知识产权“渔翁”加以规制。
广东金融学院副院长姚志伟也抛出了同一问题。在他看来,在现有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下,著作权人的登记、维权成本均较高。“且他们对维权速度要求比较高,例如,一篇微信文章的传播时间可能两三天,维权耗时超过这个期限没有意义了,现在各平台建立了一些保护原创文章的机制和措施,但跨平台的抄袭怎么办,希望层面能考虑出台一些措施。”

陶鑫良说,知识产权法治必须因应互联网科技进步。“知识产权制度是科学进步发展到一定程度应运而生的。”他说,科技进步是知识产权函数的自变量,而互联网是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分水岭。在这一背景下,“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可期收益和实际权益,随着知识扩散超速度和信息传播高密度显著增加,同样的智力成果或知识产权在互联网科技进步环境下发生倍增、十倍甚至百千倍增”。
但同时,和科学技术一样,知识产权也是把双刃剑。陶鑫良分析,侵权行为的广地域特征和侵权手段的高技术特点,使得发现侵权和制止侵权更加困难,而知识产权“渔翁”因此不当获利,出现一些流氓、商标蟑螂、地痞。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让知识产权更加凸显两重性,知识产权的正当及不正当竞争平行。”陶鑫良说,要让知识产权权利人尽享互联网恩惠,又要防止知识产权被滥用。
事实上,有专家指出,互联网在打乱传统产业模式的同时,也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更多的挑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副主任吕国良曾表示,加强对网络侵权行为的限制需要更多方面的综合考虑,不仅要考虑保护,还要采取商标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版权保护等措施。
以著作权保护为例,陶鑫良建议,要改革现有“正向”著作权授权许可模式,建立创新的“反向”著作权授权许可模式。“利用互联网科技进步带来的信息全对称,建立覆盖多方面的‘巨无霸’网站,构筑著作权人便捷登载有关其作品授权许可之格式化信息的平台架构。”
在这一平台上,如著作权人未相关作品在互联网上明示授权许可,则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产品但随后应按指导价格支付费用。如果著作权人明示了授权许可,则使用者可以通过互联网上的信息方便快捷地联系到权利人,获得许可。
此外,陶鑫良强调,还应立法修法,对知识产权“渔翁”加以规制。
广东金融学院副院长姚志伟也抛出了同一问题。在他看来,在现有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下,著作权人的登记、维权成本均较高。“且他们对维权速度要求比较高,例如,一篇微信文章的传播时间可能两三天,维权耗时超过这个期限没有意义了,现在各平台建立了一些保护原创文章的机制和措施,但跨平台的抄袭怎么办,希望层面能考虑出台一些措施。”
020-54623854
现在就想找顾问聊聊立即咨询